教育部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3002號通告
教育部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03002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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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國家 |
澳大利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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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學校 |
澳洲首都特區私立瑞佛中小學(Radford Colle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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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名銜 |
校長Mr Phillip Hea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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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聘教學人員數 |
教學助理: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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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人員資格 |
我國大學校院華語文教學(Teaching Chinese as a Second Language)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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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起迄 |
1名自2013年3月3日至6月27日(第1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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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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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遇 (如:保險、膳宿、進修機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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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內容 |
(1)遵守任教學校所訂之相關規範及嚴守學校不對外公開之資訊保密之責。 (2)履行前述授課內容(教學及行政)等六大項職責。 (3)教學時數:上課時間週一至週四,週一、週二及週四,上午8:40至下午3:20;週三上午8:40至下午2:30。另課後輔導教師職務在遴選時通過,上課時間為週一下午3:30至5:30(以用中文授課為主)及週三下午2:30 至5:30(以用英文授課為主)。 (4)參與學校集會及戶外教學等正常活動。 (5)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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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對象 |
5至12歲學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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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 |
Dr Chi Crawford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教育組 電話: 002 61 6120 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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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申請截止日期:103年1月20日。請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將書面資料,包括: (1)學校同意推薦公文 (2)護照影本及良民證(須提供中英文版) (3)在學證明(須提供中英文版本) (4)在校成績證明(須提供中英文版本) (5)護照照片2張 (6)中英文學經歷及約300字之英文自傳 (7)英語能力證明(須提供中英文版本) (8)請另以英文回答下述問題: 1. If 8 years old students are not listening to your instructions, what would you do? 2. If your homestay cooks food that you don’t like, what would you do? 3. If the school needs you to teach a lesson with no time to prepare, what would you do? 前述資料請以公文函送至「駐澳大利亞代表處教育組」並副本予教育部,另請同時寄送電子檔至本案聯絡人chi.crawford@mail.meo.gov.tw以爭取時效。 2.錄取者須自行辦妥簽證赴任,倘未及於聘期前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請申請人提前注意簽證辦理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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