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4年遴薦華語文教師赴外國任教第104014號通告
教育部104年遴薦華語文教師赴外國任教第104014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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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國家 |
巴拉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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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學校 |
國立亞松森大學 (Universidad Nacional de Asunción) 天主教大學(Universidad Católi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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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名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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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聘教師數 |
1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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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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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期起迄 |
104年4月1日-104年12月31日(屆時將依實際任教日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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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 |
説明1:上述預估年薪資總額為巴幣51,360,000, 以104年3月9日匯率為1美元兌4,700巴幣,全年巴方學校所支付薪資約合1萬0,927美元。惟實際受薪金額仍依實際上課時數及匯率變動而訂。 說明2:目前巴拉圭並未徵收個人所得稅,爰華語教師無繳交稅金之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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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遇 (如:保險、膳宿、進修機會等) |
國立亞松森大學及天主教大學提供附設備之辦公室、行政協助。 說明1:上揭2校無法提供保險,請自費購買。 說明2:來巴簽證需自行申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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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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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內容 |
華語教師在巴每週工作時數計為40小時,細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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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對象 |
國立亞松森大學及天主教大學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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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
104年3月25日前,將個人中、西文履歷表等資料以書面及電子郵件寄達駐巴拉圭大使館教育參事處 地址:Avda. Mariscal López, 1043, Asuncion, Paraguay 聯絡人:楊秘書淑雅 電話:595-21-213361 分機122 傳真:595-21-207107 電子郵件:occ_py@tigo.com.py; paraguay@mail.moe.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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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本案依據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辦理,受聘教師須經核定始予聘用,赴任前須與教育部簽訂行政契約。 2.本表中未列明之權利義務事項,請於申請時自行向 擬聘學校洽明,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於聘約中訂明。 |
日期: 104年3月9日